消费者呼吁:“ 三一”挖机,厂方人员保养后出故障,何时解决 运城消费维权网近日接到相关投诉称,山西省河津市民薛某2013年5月份通过亲友的筹借购买了一台“三一”75型的小挖机,三年了一共才工作了不到2100个小时。2016年7月8日按照公司的保养规定在挖机2044小时的时候做了次大保养(换了液压油,液压滤芯,机油机滤,柴滤,先导滤芯,履带齿轮油等该换的都换了,都是用的公司的配件)。结果保养结束,挖机就趴窝了。 消费者在保养时现场有拍照,并且查询三一公司该车也有保养记录。保养结束后,于2016年7月22日开始干活,干了一个小时挖机憋车很严重,车主(即消费者,下称车主)赶紧打电话叫来了“三一”售后服务人员,该服务人员问题判断不明的情况下,一直采取试车的方式探寻故障,共试了5天,问题没解决反而把发动机试坏了。车主当天让售后人员给领导反映一下,让公司领导协商后给其打个电话。等了几天,售后过来传达的意思是:修的话让车主承担估计至少得几千块配件费,换发动机的话让其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费用,至少也得上万块,并且旧机器还得返给公司。 车主反映,购车这三年来每次保养都很及时,“三一”公司保养记录可查,而且全部用的“三一”公司的配件及售后维护人员,保养前一切正常。保养后工作一小时就出现问题,而且故障提醒机油压力报警,售后人员在故障判断失误的情况下忽视了机油问题,不间断试车,试了5天导致了发动机产生异响。车主认为,这些完全能证明是公司的责任,他作为无过错方叫其承担不能接受。 从出问题的第6天开始车主就一直给公司客服和投诉打电话反映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让公司领导和你联系或者给你反映督促一下”,车主说“可是一直没有领导主动给我打电话联系解决这个事情”。 8月2日,运城消费维权网拨通“三一”4008879318电话,接线员让我们给公司宣传部门联系。无奈我们拨通运城当地的“三一”服务人员的电话,他说山西片区正在安排相关领导一两天去消费者的当地进行协商解决。 8月4日,晋西南片区经售后经理来到现场,未拿出诚恳解决方案,仍然让客户承担大部分费用。车主无奈感叹:好好的机械,经过售后服务人员的保养就出现发动机故障,结果耽误时间,还得承担修理费用,难道三一的品牌就是这样维护保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花费数十万元购买机械,目的是想致富奔小康,作为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标志性品牌的“三一”企业,希望重视消费者提出的意见要求,尽快予以圆满解决。
|